【盜用帳戶】涉盜梁振英兒子帳戶買飛機餐 便利店職員認罪稱擬戲弄梁振英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22/07/27 17:27

最後更新: 2022/07/29 16:4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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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告黎紹泓今於東區裁判法院承認控罪,准保釋候判。陳曉欣攝

前特首梁振英兒子梁傳昕的香港快運航空公司帳戶,於2019年疑被盜用購買逾3,000元的飛機餐及寄艙行李服務,涉案兩男被控共3罪。其中24歲便利店職員今(27日)於東區裁判法院承認1項刑事損壞罪。被告警誡下承認想戲弄梁振英,令他支付額外費用,今求情指是一時貪玩才作出惡作劇。主任裁判官嚴舜儀押後至8月10日判刑,待索取感化及社會服務令報告。同案另一被告則押後至8月24日待索取法律意見,兩人續准保釋。

被告黎紹泓(24歲,便利店兼職職員),承認1項刑事損壞罪,指他於2019年12月24日,在香港無合法辯解而摧毀或損壞屬於香港快運航空的電腦。

控方於庭上指,梁傳昕為香港快運的貴賓客戶,故職員於其登機前確認資料,因此揭發事件,並確認香港快運沒有因本案而造成損失。

辯方求情指,被告對航空業有興趣,中學畢業後修讀相關證書後加入香港快運任職地勤服務代理商,其後因母親患癌辭職照顧她,並轉往便利店工作。被告在求情信指感到非常後悔和慚愧,自以為作了「好好笑嘅惡作劇」,受朋輩唆擺犯案,承諾日後三思而後行。

案情指,梁傳昕在2019年12月1日經香港快運手機應用程式,以約5萬元為他及家人購買來回日本的機票。及至同月25日,機場服務及營運組經理在電腦系統檢視梁的回程機票時,發現有不尋常的未結款項,包括24份餐飲及5件行李許可,而梁確認沒有增購相關服務。

根據公司的電腦紀錄顯示,梁傳昕的帳戶有多項未經授權的變更,包括更改其帳戶名稱、選擇偏好座位、網上辦理登機手續、以及試圖用一張無效的信用卡購買共值3,375元的增值服務。據內部調查發現,作出上述操作的IP地址登記人為被告母親,被告亦居於該地址。被告曾任職香港快運地勤,但案發時已離職。

時任香港快運地勤的男子B於12月23日,利用同事的電腦帳戶,登入公司的旅客預訂系統,瀏覽梁傳昕一家的預訂機票資料,並拍下照片分享到一個WhatsApp群組,被告是成員之一,翌日利用資料登入梁傳昕的預訂戶作出上述改動。

警方在2020年1月24日以不誠實使用電腦罪拘捕被告,被告在警誡下承認「我都係一時貪玩先拎個Reference(參考編號)登入香港快運個App,再改佢啲餐單整蠱下佢哋」。被告其後在錄影會面中,承認想戲弄梁振英,令梁支付額外費用。

同案另一被告郭尚文(22歲,地勤人員),被控不誠實地獲益而取用電腦和作出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作為兩罪。郭今沒有律師代表,押後至8月24日待索取法律意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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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:陳曉欣